资讯活动
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总经理盛光祖一审获刑15年 全部赃款赃物孳息已追缴 2024-01-17

据中国*高人民法院披露,12月12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盛光祖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判决其因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总计15年,并被处以巨额罚金。值得注意的是,全部赃款赃物已追缴。

公开资料显示,盛光祖出生于1949年,是江苏人,曾在铁路系统工作超过30年。2022年9月,他因严重的违纪违法事件被官方开除党籍。据指控,他将公权力视为获取私人利益的工具,“靠海关吃海关”“靠铁路吃铁路”,使用腐败与权力腐败相互交织的手法,为他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方面谋取私利,同时非法收受大量财物。

经审理查明,2004年至2022年期间,被告人盛光祖利用自身的职务便利,包括在海关总署担任党组副书记、副署长、党组书记、署长,以及在铁道部、中国铁路总公司担任领导职务等,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工作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超过五千六百六十六万元人民币。

经审理查明,2021年11月,被告人盛光祖利用其原任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的职权和地位,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在企业经营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在此期间,盛光祖非法收受有关人员的财物,其总价值超过人民币714万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盛光祖的犯罪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数额巨大,应依法予以惩罚。考虑到盛光祖部分受贿未得逞,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交代尚未掌握的犯罪事实,对其罪行表示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全部赃款赃物及孳息已追缴,本案应从轻处罚。

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法庭裁定:对被告人盛光祖以受贿罪和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和十二年,并处罚金共计人民币500万元;对其赃款赃物予以追缴,该案已审结。

推荐

第40次南极考察|追风赶月莫停留——南极考察队的别样跨年

2024-01-31

新华社评论员:开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

2024-02-11

《国资国企社会责任蓝皮书(2023)》在京发布

2024-02-28

我国拟修订国境卫生检疫法

2024-01-25